Friday, December 22, 2006

難得糊塗

小時候跟一位阿姨去桂林旅行,在遊客區賣工藝品的小店看到一個寫著"難得糊塗"的大理石紙鎮,阿姨愛不惜手,立刻買下來。當時只有10歲的我無法理解她的心情,只想著人不是愈聰明愈好嗎?

人大了,對這四個字有了點了解,開始嚮往這境界。

很多時候人愈大,煩惱愈多,不復小時候的無拘無束。但更多時候,我們明白煩惱原是自尋,是自己太想不開,太執著。

太過計較是非成敗得失對錯,只苦了自己。放開懷抱,開心事銘記在心,失意事得過且過,糊塗一點,即海闊天空。

為甚麼要介意失去了的、不如意的呢?反正事情發生了,事實擺在眼前,再想亦無用。不如想想失意時仍能有人為你雪中送炭,是多麼高興的事;想想天空仍然蔚藍,地球仍在轉,世界仍有很多美麗的事物…我們再不忿,世界也不會因此停下來。

最近分別與兩個朋友有以下的討論,如果令一半做了對不起你的事,你會原諒他嗎?如果會,那是原諒,還是盲目呢?

想了數天,得出這樣的結論:

當對方做了"對不起你的事",要不你就選擇走,要不你選擇接受。是接受而不是原諒。如果假定對方所做的是"錯事"而要原諒的話,心中將永遠有一條刺。選擇接受,就像接受我生來不夠漂亮一樣,是事實,既定的事實,不能改變,多想亦無益。當然這是談論單一事件,如果對方不斷做"對不起你的事"的話已是另一回事。

我想,同樣的態度可應用在其他事情上,當生命中出現一些不如意的事時,不要想太多,不要計算失去了幾多,just live with it, and move on.

就讓我當個糊塗的快樂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