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7, 2006

4D

無意間看到Q在鴨剛走時寫下的一段,我哭了。

一轉眼鴨走了數個月,很不習慣。這數年基本上每星期或每兩個星期見面,每天e-mail,事無大小,我們都一一告訴對方,還記得那時我們三個一天可以有近百封e-mail往來。

有時候我們很簡單的說一下今天買了甚麼新玩意、周未打算去那裡吃飯,有時我們談起剛相識時的往事,從多角度將往事如拼圖般一一拼湊起來。每次我都概歎,經過了這麼多,從各式各樣的誤會到現在,我們竟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是的,鴨是我們之中EQ最高的一個。每當做了壞事、亂發脾氣時,我總不敢第一時間告訴她。因為對着Q可以理直氣壯的情緒化無理取鬧,對着鴨卻會立即想像到她淡定地為我分析,善解人意地說「我明白你很氣憤,但…」的模樣,鴨會細心的聆聽,為我分析問題,卻會毫不猶豫的指出我的錯處。鴨像一面鏡,讓我看清自身的衝動情緒化與不智。

鴨是我們之中最聰明最善解人意的,與她說話,往往說了個開頭,她便知我想怎樣。鴨細心我挑剔我疙瘩,鴨是唯一一個記得清所有我甚麼東西吃與不吃、喜歡不喜歡的人。

鴨簡單鴨直接,玩的時候我們會一起做低B 表情低B動作,然後用相機記錄下來:在campsite無聊地用台布包著我們三個、跟我一起躲在電視機紙皮箱再跳出來、帶著keroro面具拍照…。鴨快樂的時笑聲最響亮,開心時不介意做一個滾地葫蘆。

鴨是我們之間最有條理最有組織能力的,有她在,我們一切的活動總是planning十足,而她又不厭其煩的負責所有聯絡的工作。鴨走了之後,我們的團體活動都沒以往的準備充足,一切都變得很即興。

有很多人跟我說過,鴨的樣子像拒人千里,初相識都很怕她。我不知道,我是第一個不理你的反應便厚面皮地纏着她的。記得第一次在Robarts見面,覺得她的樣子很嚴肅,有點怕,但隨即發覺她很友善,而且資料準備充足,我便像吸水大笨象般在從鴨身上學習辯論的技巧。後來我們成為隊友,見面時間更多,每星期總有數天一起開會,還不時到在宿舍煑飯。人前人後,我總是熱情的黏在鴨附近,繞著她的手,從沒考慮過她會否介意。我失戀,我親口告訴她我喜歡的人不愛我,現在回想也訝異於自已當天的坦白,更訝異的是當時她立刻說那個他根本不適合我。從來我都不敢當面向朋友表達心事,一切是透過ICQ的,鴨笑說自己有令人對她傾訴的魅力,我想一定是那樣。

以前我疑惑過,我們總是有很多煩惱事跟鴨傾訴,而她卻從不對我們傾訴,不知到我們在她心中是否如她在我們心中同樣重要。直到鴨戀愛了,有時被他氣得五顏六色,我們才見到她可愛的鬧情緒的一面。

夏天整個南安省都踏滿了我們的身影,街頭節、摘水果,露營、酒廠…;冬天是我們增肥的季節,由最初我們幾個女生隨便煮一些中式家常菜,到連L也能煮出一些出得廳堂照得相的美味西餐菜式,增加的除了我們的友誼,還不幸地包括了一點磅數(Q除外吧)。

吃飯時的人比人遊戲,那個不知究竟有一個兩個還是三個的Jenny,是我們之間最貼心的笑話…



鴨,我從沒說過,但我想我不說你也知道,你走了,我偷偷的哭了好幾遍。

這些話,本來我打算寫一封信,夾在給你的禮物中的,(禮物還未完成...哈哈),看了Q寫的Blog,一下子忍不住寫在這裡了。

雖然不知會在何時,但我熱切期待我們再次相聚的日子。

Thursday, October 12, 2006

兩打年華

二十四歲,說大不大,說小不不。

二十四歲,已經不再是十八廿二青春少艾,卻又離三字頭有一斷距離。

二十四歲,成績不好的,已累積了數年工作經驗,明白在社會掙扎求全之辛酸。

二十四歲,成績較好的,剛完成大學碩士學位,準備踏入社會做事,看見朋輩中好些人已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績,決心要急起直追。

二十四歲,皮膚好像沒有十八歲般光潔,通宵不寐會有黑眼圈,大陽曬後會有出現雀班,考慮應否聽百貨公司化妝櫃台小姐所說,開始用精華素。

二十四歲,明白到天才至此早已成名,你我不過是芸芸眾生的一名。

二十四歲,發明星夢的話還有一年時間可以參加選美。

二十四歲,中學生及剛進大學的女孩子會毫不猶豫的叫妳作姐姐,並視你為長輩。

二十四歲,不好意思每三個月換一名男友,立心認真點找個像樣的。

二十四歲,究竟還應否穿粉紅色的波波裙,用卡通公仔文具及化妝袋。

二十四歲,上班是否該天天化妝?

二十四歲,該否買一隻名牌手袋以備不時之需?

二十四歲,身邊總有一些「好福氣」的女友或伯母的女兒準備結婚,甚至拖著孩子。

二十四歲,父母或長輩突然不再反對你拍拖,還殷切詢問詳情。

二十四歲,對男人的職業及月入比以前來得上心。

二十四歲,如果想到世界否角落遊曆一年半載,請即起行。

二十四歲,趕緊在二十五歲到臨之前做一些想做又不敢做的任性事情,否則過了廿五後連說聲「我還小」的權利也沒有。

Monday, September 04, 2006

Nanabush



Nanabozho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Nanabozho (also known as Big-Rabbit, Great-Hare, Great-Rabbit, Manabozo, Manibozho, Nanabush, Nanabozo, Nanabojo, Nanabijou, Winabozho, Wenabozho, or Wisaaka) is a spirit in Ojibwe mythology, and figures prominently in their storytelling, including the story of the world's creation. Nanabozho is the Ojibwe trickster figure and culture hero (these two archetypes are often combined into a single figure in First Nations mythologies). He was the son of a human mother and Bangishimog ("In the West"), a spirit father. Nanabozho most often appears in the shape of a rabbit and is characterized as a trickster. He was sent to Earth by Gitchi Manitou to teach the Ojibwe, and one of his first tasks was to name all the plants and animals.

About Nanabush from Bon Echo Visitor Centre
Nanabush was sent to earth by Kitche Manitou, to teach all living things to cooperate and live together peacefully. He possessed supernatural powers that allowed him to turn into different forms of nature (for example a tree, a beaver, a rock) making his lesssons easier to understand. There are numerous legends of Nanabush as he interacts with animals, people and other Manitous. Among the Algonkian people, Nanabush continues to represent the ideals od courage, generosity, resourcefulness and kindness.



第一次到Bon Echo旅行,已經對公園的標志公仔有說不出的好感,還花了$7大元買下一個印有公仔的小小水壺,今次舊地重遊,竟然發覺這印度安人的神靈叫作Nanabush!!上網查自有關Nanabush的資料,發覺他別名Big-Rabbit, Great-Hare, Great Rabbit,更會化身兔子的模樣出現於人世間,看來Nana與兔,真的是命定的淵源,哈哈哈哈哈!

Related Topic by Retselmal: Hachibozho

Tuesday, August 29, 2006

Alert

露營病毒襲多 醫學界:「無得醫」

《本兔訊》大多地區市民目前正被一種名為Camping的病毒困擾,據稱,該病毒3年前自咸美頓市流入,感染士嘉堡某華人報社的一群年輕女職員,當中以一名林姓女職員及一名古姓女職員病況尤其嚴重;二人首先出現荼飯不思、上班時間「蛇王」瀏覽安省公園網站等一般症狀,繼而發展成嚴重的購物傾向,大量購入露營用品,更利用公司電話於工作時間內討論露營用品價格及質素。帶菌者不斷將此新種病毒傳染給多倫多、萬錦、列治文山等地的居民,蔓延速度之快,成為新一代疫症。
今夏天氣炎熱,雨水不多,疫症擴散的速度亦因此急升,其中最嚴重的疫區為3年前發現首宗露營症的華人報社。據了解,該報社一名手無寸鐵、腳無跑鞋的關姓女職員,以及患有嚴重昆蟲恐懼症的陳姓女職員亦不幸受感染,並拋夫棄子加入地獄露營團。陳姓女子更極速把病毒感染家人,導致其夫以高價買入大量露營用品,而中毒已深的林姓及古姓女子更一邊扇風點火,不時提供露營產品情報。專家表示,醫學界目前尚未能研製出對抗Camgping病毒的疫苗,加上現正處於夏季病發高峰期,故呼籲市民要小心注意,免受感染。

Thursday, August 24, 2006

Goodbye Pluto

國際天文聯會宣報,根據最新訂立的星球標準,冥王星不再是一個行星(planet)了。

最新修訂行星的定義:
A"planet" is defined as a celestial body that (a) is in orbit around the Sun, (b) has sufficient mass for its self-gravity to overcome rigid body forces so that it assumes a hydrostatic equilibrium (nearly round) shape, and (c) has cleared the neighbourhood around its orbit.

作為一個星球,除了要圍繞太陽運轉,原來還要夠大夠圓,要夠強去剷除自已軌道內的異物如小行星、彗星等。冥王星因為不夠大,不夠強,由行星被貶為矮行星(dwarf planet)(題外話,為甚麼中文要譯矮行星?侏儒星不是好一點嗎?)。或許,汰弱留強是不變的定理,但由我們這些沒有能力去親身去看新楚冥王星真面目的人類來斷定星球的「資格」,真的……或許造物主正在笑我們這些痴人……

這此的決定,恐怕會令全世界萬千教科書改版,出版商大概會為此高興。至於一個又一個寫關於太陽系的故事又怎樣呢?

再見了,冥王星

國家地理雜誌的相關報導

Wednesday, August 23, 2006

My New Toy - Blog Reader

唉,因為Google Reader分類的功能不大完善,所以改用Bloglines,本來對Bloglines滿意得不得了,誰知有好些香港Yahoo Blog讀不到,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結果要兩個reader同時使用,幸好,8成的subscription也可以用Bloglines讀到,只餘下一些貓Blog要用Google Reader。

對我的新玩具滿意得不得了,現在不用每天去10數個website那麼麻煩,有甚麼時事娛樂綜藝資訊、新電影上晝、Harry Potter消息通通可以一Click即至。

Monday, August 21, 2006

Addicted to Blog

學會了用Google Reader,挺方便的,只要把某Blog的種子放在Reader內,它便會幫你自動更新,隨時留意着你訂閱的Blog有沒有新文章。

不經不覺間,我訂閱的Blog愈來愈來多,當中包括有朋友的Blog、朋友的朋友的Blog、一些路過的後覺得很好而記下來的Blog、名人Blog,有些則是報雜雜誌介紹的好Blog熱Blog,更有我心愛的貓Blog。

讀別人的Blog,才驚覺會寫、會拍照、會繪畫的人那麼多!雖然個人網頁已流行了接近10年,但是寫網頁畢竟還是比較困難,直至Blog的誕生,才真的為萬千電腦盲提供了簡易的自我表達平台。

得悉某些Yahoo Blog的訂閱人數超過400人時,很有點驚訝;這類Blog一般是有主題的,像貓經、遊誌,音樂等。雜誌中讀到,某些受歡的Blog,甚至會吸引出版商為他們結集出書。以前覺得寫Blog讀Blog,不免帶着自我抒發以及滿足偷窺心理的意味,現在卻認為有才華的人,不妨多與別人分享。

眾多的Blog Provider中,我最討厭Xanga,因為它是最原始最麻煩最醜的!而且Xanga不是用unicode,用reader或bloglines等不能讀到Xanga的中文留言。Blogger當然是我最愛的,簡單易用,沒有廣告,而且「電腦人」可以輕易把template改成喜歡的式樣,像我這種不懂電腦的,原有的template亦十分簡約漂亮。Space可說是「廣告」效力最大的,可以從MSN直接連到Space上,不用擔心沒有讀者,不用冒昩把自已的Blog send給朋友。它的Template亦相當漂亮,可惜速度太慢太慢,像我這種性急的人實在沒耐性使用。Yahoo Blog亦慢,而且除了最新的文章外,其餘的只可讀到首段文字,要按《詳文》才能讀到全文,更煩!

以後會慢慢的把一些我喜愛的Blog連結放在各欄內,catlog那邊會放一些我喜愛的貓blog,reading那邊會放一些書店的blog,如此類推。可是目前加連結要改code,有點麻煩,或許待blogger beta migrate完成,我才會多加連結。

題外話,Blog一字台譯部落格,很好聽很漂亮,Blog,不就是屬於我們的,一格格的自我部落麼?相比國內譯文博客,好得太多!

Hare's Corner,就是兔之部落格!

Thursday, August 03, 2006

滿足

你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嗎?

如果你這樣問我。

我會答:

有時是,有是不

為甚麼?

你問。

因為那要我看看我喜不喜歡那人。

面對喜歡的人,即使簡單的一句問候,也能教我樂上半天。

面對不喜歡的人,他怎樣拿着禮物在門外苦苦等後,我還是無動於中。

因此,當你發現你無論如何也不能逗我歡喜時,

你不要問。

那只代表我不喜歡你。

那很不公平?

哦,你不知道,人的心房是生於偏左面的嗎?

從來不在正中央。

Sunday, July 23, 2006

浪漫

今天,有某人問我,在那裡可以買到橋的模型。
他跟她分開了,但雙方仍均愛對方,他要求復合,她說不,說:"I've burnt the bridge behind me"
他要買一道橋的模型,然後綁上紅絲帶,送給她,然後寫一張便條,說"I've rebuilt the bridge, all you have to do is to cut the ribbon"

這是我近期聽過最浪漫的事。

浪漫是甚麼?浪漫不是紅玫瑰、浪漫不是燭光晚餐、浪漫不是情人節例行工事送花到辦公室。

浪漫是緊緊記著心愛的人說過的話、浪漫為她實現心中的夢想、浪漫是為她做一些不「行」不是在電視電影小說讀到浪漫舉動。

浪漫是他帶她去坐直升機,然後讓一班朋友在地上舉起Marry Me的牌子。
浪漫是兩個人用僅有的零用錢一起去滑雪,然後偷偷在B&B的房間內用火鍋爐偷偷煮麵吃。
浪漫是兩個人一起去露營爬山。
浪漫是兩個人一起去看極光,然後在冰天雪地中共享一杯熱可可。
浪漫是為心愛的人自創一道甜品。
浪漫是兩個人漫無目的駕著車,只為聽完一隻新唱片。
浪漫是兩個人拍拖多年仍會聊天聊得忘了時間。
浪漫是擁有兩人之間的暗語。
浪漫是儲起二人第一次約會時的戲票。
浪漫是去到世界各地,也不忘為她走進當地的商店,買下她搜集的東西。

Thursday, July 20, 2006

Big Brother

大哥情意結

女孩子總希望有愛護自已、事事為自己出頭的大哥,即使沒有親大哥的,不少女孩還是會找一個契哥。

我的"大哥",是比我年長10年的表哥,以及年長7年的小舅舅。在香港的日子,最愛便是到二姑媽家裡過夜,然後纏著表哥說東說西,要他陪我和弟看電視。在溫哥華的日子,總是跟著小舅舅四圍去,因為年齡相差不遠,甚至曾被誤會為他的女友。

小舅舅的前女友,我從不怎麼喜歡,總覺得她除了樣子還算漂亮外便一無是處,沒有禮貎,待小舅舅亦不見得很好。現在回想起,對她心存敵意,還不是覺得她霸佔了小舅舅的大部時間之故。
至於表哥,我總是無時無刻追問著他有沒有女友,他亦總是避而不答,或乾脆說沒有,大概是怕我知道了甚麼便在表姐面前學舌。(還是他知道像我這樣驕恣的表妹不會喜歡他的女友?)

弟小時候個子長得小,亦相當怕事,因此兇巴巴的大姐我總是負起照顧他的責任。
後來弟長大了,個子比我高出半個頭,性格更是愛據理力爭,我便索性一切粗重、瑣碎、麻煩工夫也逼著他去做,變相成了大哥。有時候逼他幫我打電話、或出面跟某人交涉,他深覺麻煩,便問為甚麼我自己不向做,非要他去不可,我便說將來他有女朋友時便會不理我了,所以現在要趁機多”洗”他,被他問得急了,我更會厚顏地說我不會說英語,因此要他出頭云云;他除了瞠目結舌,亦只好為我效勞,哈哈哈哈哈!

幸好這種撒賴的勁從不用在男友身上,否則早就把他嚇怕了。

亦舒的<天上所有的星>內有著對大哥情意結很好的描寫:

”徐小姐大方客气,相貌端庄,可是弟妹仍恍然若失。 ”
”展翹覺得大哥好像比從前疏遠,現在,他拿到食物先照顧女友,听到笑話也立刻轉述給愛人,母親與弟妹都退到較次要的位置上去。 他的至親不再是家人,而是伴侶。
“想到幼時他接我們放學,教我倆功課,真不明白,為什么弟妹要讓路給一陌生女子。”   “那是他將來的伴侶。”

對於大哥的女友,女孩們起初是心存敵意,然後是恍然若失,因為伊的出現,小妹便要退到次要的位置上,我也不例外。








今天剛收到消息,最愛的表哥結婚了!從小他待我們兩姐弟最好,他在英國那段時間,我們差不多每天ICQ。

他是那個親友拜年時避而不見,只見我們的表哥。
他是那個借遊戲機給我玩的表哥。
他是那個我們因玩得太久打燒機也不生氣的表哥。
他是那個會把弟的手腳纏在一起,讓他變成人球的表哥。
他是那個健碩得能讓弟掛在他手臂上,雙腳離地的表哥。
他是那個炒烏冬給我吃,叫我烏冬怪魔的表哥。
他是那個讓我到他教授的台拳道班上課的表哥。
他是那個表演踢爆木板的黑帶表哥。
他是那個用腳踢頑皮的小孩屁股的表哥。
他是那個儘管我只上了幾堂便放棄,但沒有罵我的表哥。
他是那個不再打台拳後被我取笑肌肉變肥羔的表哥。
他是那個當我第一次"失戀"時用Iphone錄了自己唱的"小風波"send給我安慰我的表哥。
他是那個拿著蘑菇做著趣怪表情來取笑我nickname的表哥。
他是那個學會做印尼炒飯便拿着一整鑊炒飯拍照給我看的表哥。
他是那個在英國節衣縮食得不去理髮的表哥。
他是那個來溫哥華旅行時被我逼著去剪髮的表哥。
他是那個我用辛苦做企枱賺回來的錢去買很多零食給他帶回英國的表哥。
他是那個手提一箱出前一丁回英國,當check in counter的空姐問那是甚麼時,面不改容的說"instant noodle"的表哥。

他也是那個回港後工作忙得不再跟我聯絡的表哥。

表哥,希望你與表嫂白頭到老,幸福快樂,並快點生個肥肥白白的小寶寶,讓我遭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