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人跟我說,愛是包融,寬恕一切.
即使一段名存實亡,百孔千創的婚姻,仍要維系下去,因為神見證的這個承諾是一生一世,不離不棄.
愛一個人並不只是愛他的優點,還要愛他的缺點,這人跟我說.
很想問一句,如果身邊的另一半殺人放火,作奸犯科,仍然應該忍受嗎?
很想問一句,如果身邊的人虐待你,應該忍受嗎?
我想即使那些盲從的基督徒,仍未至於勸人甘心受虐吧?
真想對他們說,精神虐待也是虐待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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