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5, 2010

一步一步走過昨天我的孩子氣
我的孩子氣給我勇氣
每天每天電視裡販賣新的玩具
我的玩具是我的秘密

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自從那一天起 不輕易接受誰的邀請
自從那一天起 聽我說的道理
When I am after 17

一步一步走過昨天我的孩子氣
孩子氣保護我的身體
每天每天電視裡販賣新的玩具
我的玩具就是我自己

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自從那一天起 不在意誰的否定
自從那一天起 聽我說的道理
When I am after 17

When I am after 17

Friday, July 23, 2010

T

近兩年沒去掃墓了,我怕那地方。

不是忌諱,不是怕遠。

是怕去了仍心如刀割,更怕哭不出來。

怕忘掉傷病,更怕只是大腦啟動自我保護程式,把最destructive的記憶封鎖,不去用那partition,卻因時與地讓塵封的妖魔出土。

甚至討厭薄傅林,起初還會催眠自己說這裡環境幽靜,背山面海,是安息的好地方。現在只覺是自我安慰,我不信你在那裡,人死如燈滅,你不在那裡,甚麼地方都不在,不在。

討厭那相,為甚麼用畢業照,你又不是二十多歲。相只冷酷提醒我們你後二十及三十的日子過得不快樂,那男人沒為你帶來幸福,更沒一幀合適照片。這照片只讓我記起在殯儀館的你,戴上假髮化妝得奇異灰白的臉。

你孩子的貼紙亦提醒著我她已是陌路人,我沒機會見她,她也沒機會認識媽媽。

死亡不是瞬間摧毀,是慢慢蠶食。




Monday, July 19, 2010

18.28.38

十八歲曾說過...

一定會回來香港

大學讀商科,因為理科成績比文科優秀得多,即使興趣是寫作。

長輩想我讀醫科,我說沒那種愛心亦沒那麼多時間。

工程沒興趣,會計法律更不用談。

商科大概容易找工作。

讀完學士22歲,然後真接讀MBA,24歲學成回香港。

工作兩年,26歲結婚。

27歲生孩子,一個仔,一個女,剛好30歲前收工。

渡過陰暗的十七歲,十八歲是新開始,是重臨舊地回港,亦是在多倫多開始新生活,結識新朋友,變得girly,變得有朝氣,有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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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歲

十年前所想的幾乎沒有一點成真

回到香港卻討厭此地,仍然愛寫作但已失卻文字觸角

兜兜轉轉後在金融界公作,卻對股市上落一頭霧水

對結婚生子只有恐懼和抗拒

不再朝氣,不再嬌嗲

堅持、自信的語氣下其實比往昔更加 dark and twisted

心底眼抹藏著更多暗黑秘密

但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已

更喜歡二十八歲

至少未來的路,隱約可見,有把握用雙手創出可見的未來。

成長,是消極、是憧憬磨滅

還是接受現實,認識自我不完美,然後努力學習快樂?

三十八歲,又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