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9, 2010

18.28.38

十八歲曾說過...

一定會回來香港

大學讀商科,因為理科成績比文科優秀得多,即使興趣是寫作。

長輩想我讀醫科,我說沒那種愛心亦沒那麼多時間。

工程沒興趣,會計法律更不用談。

商科大概容易找工作。

讀完學士22歲,然後真接讀MBA,24歲學成回香港。

工作兩年,26歲結婚。

27歲生孩子,一個仔,一個女,剛好30歲前收工。

渡過陰暗的十七歲,十八歲是新開始,是重臨舊地回港,亦是在多倫多開始新生活,結識新朋友,變得girly,變得有朝氣,有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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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歲

十年前所想的幾乎沒有一點成真

回到香港卻討厭此地,仍然愛寫作但已失卻文字觸角

兜兜轉轉後在金融界公作,卻對股市上落一頭霧水

對結婚生子只有恐懼和抗拒

不再朝氣,不再嬌嗲

堅持、自信的語氣下其實比往昔更加 dark and twisted

心底眼抹藏著更多暗黑秘密

但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已

更喜歡二十八歲

至少未來的路,隱約可見,有把握用雙手創出可見的未來。

成長,是消極、是憧憬磨滅

還是接受現實,認識自我不完美,然後努力學習快樂?

三十八歲,又會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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